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实施三年五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781号)与市人社局《关于加强2020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同人社函〔2020〕147号)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就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在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和省外山西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5、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注:本人亲自报名,不允许代报。)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7日
三、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
(1)《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现场提供);
(2)毕业证;
(3)身份证;
(4)报到证;
(5)近期一寸彩照(三张);
(6)本科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创业证》登记为求职状态)
2、城乡失业青年需提供:
(1)《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现场提供);
(2)身份证;
(3)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及本人页;
(4)近期一寸彩照(三张);
(5)农村失业青年另需提供被征地证明。
(《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状态)
四、签订协议及上岗
报名结束后,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岗位要求和见习人员报名情况,通知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进行现场对接。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无就业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对通过对接达成就业意向的单位和个人,指导双方登记并签订《山西省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按照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应服从就业见习有关管理规定。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52-7201166
报名地址:大同市政务大厅二层18号窗口
大同市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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