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职位
- 热门地点
- 地区招聘
【案例】
因为想离职另谋高就,肖女士于2016年元月初,主动向公司提交了将在一个后辞呈。鉴于肖女士是业务骨干,公司起初曾极力挽留,但见肖女士去意已决且恰恰有相关人才前来应聘,最终还是欣然同意。不料,新的单位没有招录肖女士,肖女士甚至通过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已经怀孕1个多月。为了使自己日后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的工资收入及各项待遇有所保障,肖女士赶忙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却被公司一口回绝。
【点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也指出:“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即女工怀孕后,单位虽无解聘权,但女工却有辞职权。女工一旦请辞,只有单位同意才能恢复。本案也不例外。
云州区妇联“春风”送岗进社区
为扎实推进稳就业工作,积极响应山西省2025年“春风行动”号召,在第116个“三八”国际 ...
北京灵丘两地师生携手 共同感受乡村振兴成果
近日,在团中央驻灵丘县乡村振兴工作队的大力帮扶与中央团校的精心对接下,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 ...
市消协招募消费体验志愿者
为更好地完成2025年度首届“大同特色伴手礼暨消费者调查活动”,即日起,大同市消费者协会 ...
今年起省内就医无须异地备案
2月2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解决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患者看病需求,稳步推进参保居 ...
天镇举办大学生志愿者助残奉献演讲比赛
近日,由共青团天镇县委、天镇县残联联合主办的“助残暖冬、奉献有我”大学生志愿者主题演讲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