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人才网新闻,大同人才网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大同人才网 >> 大同人才网资讯 >> 法律法规 >> 退休后再就业能签劳动合同吗?
退休后再就业能签劳动合同吗?
2016-06-13|资讯来源: 大同人才网|查看: 5788

  “人老了还想出去工作,可没有单位愿意和上岁数的人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正常吗?”这是今年61的市民刘先生近日致电本报咨询的事。
  
  据刘先生讲,退休后,一家公司聘用他担任后勤工作,“我感觉自己身体还不错,还想继续上班,但是在与这家公司商谈时,我提出要求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时,该公司称我年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他想知道公司的说法合理吗?退休后再就业签订合同属于什么性质?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云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琨。据介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刘先生的年龄已达到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所以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刘先生与该公司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不过,刘先生可以与公司签订聘用协议,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 温馨提示:以上退休后再就业能签劳动合同吗?的资讯来自大同人才网(大同人才网地区找工作,发布招聘信息的大同招聘网招聘网站),每天更新大同人才网最新招聘信息。本内容地址:http://www.dtrcw.net/article/articledetail-8712.html转载请注明
最新资讯
微信分享
大同人才网保安招聘大同人才网司机招聘大同人才网会计招聘
大同云冈区大同开发区大同招聘网山西博才网

关注微信公众号

访问手机版本